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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女性】男女平等意味着什么?社会上对“平等”有哪些错误认识?来听听专家怎么说

来源:顺德女性     发布日期:2018-12-08
   12月6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报告会,中华女子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全国妇联人才开发培训中心主任李明舜就“以改革创新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落细”为主题作分享,近600人收听了报告会。
   “男女平等”是全社会共同的目标。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然而,在争取平等的道路上,我国乃至全世界范围内都遭受到不同程度的阻碍。“男女平等”究竟意味着什么?     社会上对“男女平等”又有哪些错误认识?
    在报告会中,李明舜教授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行了全面分析和详细解读。“男女平等不是女性向男性单项看齐,也不是简单的双向看齐,而是在承认差异的基础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李教授认为,男女平等应该是体现在地位的平等、人格与尊严的平等、权利和机会的平等、责任和义务的平等、结果和利益的平等。坚持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要在出台法律、制定政策、编制规划以及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男女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需求。
   “男女之间生理性别差异是稳定的,但社会性别差异和关系是能够变化的。”李教授说道,以男性为中心的传统社会性别观念和行为限制了男女两性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实现性别平等有待于建设一个平等的社会制度,创造一个平等的文化。
    追求男女平等,就是女性向男性夺权?在明晰“男女平等”的错误认知中,李教授表示,“实现男女平等,实际上不仅仅解决妇女的问题,更是解决了社会问题。是促进男女互利共赢,促进两性间的良性互动。因此,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全社会树立男女平等意识,优化男女平等落实的文化环境。广大妇女要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美好品质,发挥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当中的独特作用。”
    报告会同时开通视频到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佛山新城)管委会、“两德”管委会、各镇街。
    随后,在“以改革创新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落细”的专题培训中,李明舜教授还与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妇联等部门就如何有效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家庭教育当前的核心问题、妇联在新时代如何做好引领服务与联系广大妇女群众等话题展开了互动讨论。
    区妇儿工委副主任、区妇联主席麦绮慧表示,当前,顺德正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建设广东省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验区,这离不开广大妇女的广泛参与、自觉担当和作用发挥,也为广大妇女释放创造活力、实现自我价值提供了广阔舞台。实现男女平等,要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广大妇女也要勇于担当、找准位置、创新有为,紧紧抓住顺德历史发展的重要机遇,推进社会性别主流化,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和社会文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