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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校质字 [2022]4号)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编制发布北京地区高等学校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京教函【2022】496号)要求,为确保我校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的顺利完成,通知如下:

一、 编写任务分工

编写任务分工见表1,表中带底纹并加粗的内容必须提供支撑数据。

1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写任务分工

报告内容

内容要求

负责部门

本科教育基本情况

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及服务面向、本科专业设置情况,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情况及本科生所占比例等(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

教务部

本科生源质量情况

教务部

师资与教学条件

描述学校生师比师资队伍数量及结构(全校及分专业)情况、生师比(全校及分专业)、师资培养培训情况等

人事处

本科生主讲教师情况、教授承担本科课程情况,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不含讲座,全校及分专业)教授讲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一门课程的全部课时均由教授授课,计为1;由多名教师共同承担的,按教授实际承担学时比例计算,全校及分专业)

教务

教学经费投入情况,生均本科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本科专项教学经费(自然年度内学校立项用于本科教学改革和建设的专项经费总额)生均本科实验经费(自然年度内学校用于实验教学运行、维护经费生均值)生均本科实习经费(自然年度内用于本科培养方案内的实习环节支出经费生均值)

财务资产

教学用房情况,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服务保障部、财务资产处

图书情况,生均图书电子图书、电子期刊种数

图书馆

设备、信息资源及其应用情况,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实验室面积

数信学院、教务部

教学建设与改革

揭示教学过程各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包括专业建设专业设置情况(全校本科专业总数、当年本科招生专业总数及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等。特别是开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的课程情况,推进马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情况,全校开设课程门数及选修课程开设情况全校开设课程总数(学年度内实际开设的本科培养计划内课程总数,跨学期讲授的同一门课程计1门)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按学科门类、专业)、课堂教学规模、实践教学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按学科门类、专业)、毕业论文(设计)

教务、各二级教学单位

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教务团委、管理学院

专业培养能力

展示本科专业培养能力和发展水平,主要描述专业概况、突出特色、优势、问题及困难等。包括主要专业的培养目标、教学条件、人才培养等情况,特别是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与社会人才需求适应性、培养方案特点,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分专业)生师比(分专业)、教学经费投入、教学资源、实践教学及实习实训基地(分专业),立德树人落实机制、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教授授课、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学风管理等概况。

教务、各二级教学单位

质量保障体系

阐述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落实情况、校领导班子研究本科教学工作情况、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

学校办公室

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日常监控及运行、规范教学行为情况,本科教学基本状态分析,开展专业评估、专业认证、国际评估情况

教务、各二级教学单位

学生学习效果

应届本科生毕业情况(应届本科生毕业率,全校及分专业)、学位授予情况(应届本科生学位授予率,全校及分专业

教务

学生学习满意度(调查方法与结果)

教务、学生工作部

攻读研究生情况、就业情况(应届本科生初次就业率,全校及分专业)、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度(调查方法与结果)、毕业生成就

学生工作部

体质测试达标率(全校及分专业)

体育部

特色发展

学校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特色和经验

教务、各二级教学单位

需要解决的问题

针对影响教学质量的突出问题,分析主要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建议

教务等部门

二、编制安排及工作要求

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根据表1中的内容和格式要求(附件1),落实各项任务,认真编制报告内容。要求报告中必须包含普通高等学校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持数据目录(附件2)中的各项支撑数据(已经在表1中标注底纹并加粗字体),并提交支撑数据表。具体工作进度安排见表2:


2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写工作进度安排

工作内容

负责部门

完成时间

各部门撰写并提交上述分工中明确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相应内容(含支撑数据表)

学校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财务资产处、教务交流合作处、学生工作部、团委、服务保障部数信学院、图书馆、二级教学单位

1118

汇总、整理各部门提交的材料,汇编学校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教务部

11月23

学校审定学校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校领导

11月30

印制、上报、公布学校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教务部

123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需对本部门所提交的报告负责。

各部门编制的报告纸质版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于20221118日交主楼249室,同时将报告电子版发送至0223002@cwu.edu.cn


附件:1. 高等学校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基本要求

2.高等学校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


教务部(质量监控处)

20221110